外資分公司註冊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分公司
外商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一、申請前的準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外商獨資企業申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的
二、申請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營業場所證明》);?
2、加蓋隸屬企業公章的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指定(委托)書》;
5、《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6、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提請註意: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二)註意事項:
1、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紙。
2、如果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完整、或有錯誤,受理部門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全部內容。
3、在辦理各類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時,如提交的文件、證件為外文,均應附中文譯件。
4、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要更換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指定(委托)書》。?
5、如果委托有資格的登記註冊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指派函》、《委托書》、代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及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無
四、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不予受理的,核發《不予受理通知書》
2、受理但不予核準的,核發《登記駁回通知書》
3、受理並且核準的,核發《營業執照》
(二)註意事項:
1、完成時限:5個工作日(涉及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標準總時限為20天)
2、收費標準:
(1)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300元。?
(2)執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費:10元。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機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處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