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办理外汇变更登记。根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外国投资者减资、转股、先行回收投资等撤资行为转为内资企业的,应在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手续;境内股权受让方凭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原件(《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在银行申请办理购付汇手续。
掘金国际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始创于2013年8月,隶属于掘金集团,位于中国首都北京CBD商务区,拥有一支由50多名外资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的外企注册、境外投资、财税服务团队,汇聚中西方智慧,凭借丰富的经验、雄厚的实力,为客户提供全球优质的商务顾问咨询服务。
代表处改为增值税纳税人后,应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的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但财税[2013]106号文并没有明确规定代表处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方式。因此,代表处营改增后仍应参考国税发[2010]18号文对代表处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方式的规定。
根据国税发[2010]18号文第九条规定:“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应按照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纳税款。”即代表处只有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才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只是将相关服务列入增值税应税项目中,并没有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代表处列入“营改增”范围,只有当代表处发生“营改增”应税服务时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办理程序:
(一)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原审批机关(各个地区的外经贸委)申请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与相关材料之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且在全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添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二)清算组的成立、备案与公告
(三)税务局完税、注销:10个工作日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所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决定;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清算审计报告;
(1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注销联系单;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
(1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海关注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2)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决定;
(3)海关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工商注销:递交完备的资料之后,30个工作日
(1)公司组织的清算组负责人所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来的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8)其他有关文件。
(六)外汇注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2)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外汇登记证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银行销户:递交完备资料后,2个工作日完成账户关闭手续
(1)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2)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3)开户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技术监督局的注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原件;
(2)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3)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九)统计局的注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1)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2)统计证原件正、副本;
(十)财政局的注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1)财政登记证原件;
(2)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3)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十一)公安局的注销
(1)企业印章原件;
(2)企业备案登记簿原件;
(3)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4)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