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商业登记证原件
2、公司注册证书原件
3、公司英文章程一本原件
4、一枚小圆章
5、董事及股东的签字样版5、公告发出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反对,即可由注册署正式注销。
注销香港离岸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由该公司董事和创建成员均同意注销;
2.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上 ;
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
4.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
5.注销需半年以上时间,中间如遇年审,需照常办理年审手续(即做周年申报AR1,申领新商业登记证书BR)。
6.大约半年至八个月(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3个月未收到反对意见,处长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宣告正式解散。
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后接到通知